深入实施乡村“三大”行动,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
作者:郑淋议(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博士生);钱文荣(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)
乡村振兴是持久战而不是攻坚战,不能一举而竟全功、毕其功于一役,只能稳扎稳打、循序渐进,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向前推进。2月22日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发布,这是新世纪以来第19个聚焦“三农”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,体现了党和国家对“三农”问题和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。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,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一方面聚焦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,要求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,突出年度性任务、针对性举措、实效性导向;另一方面,锚定乡村全面振兴,要求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、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工作,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、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。可以说,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既管当下、又管长远,更加注重乡村振兴的时度效。
乡村发展、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“三大”行动,紧密相连、休戚相关,统一于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,并共同构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厦支柱。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,总要求是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,这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之义,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。乡村振兴,农业是主业,农民是主体,农村是主战场,农业、农民和农村“三位一体”、不可分割。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,处理好发展、建设与治理的关系,注重市场、政府与社会机制的耦合,协同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、乡村持续性建设和乡村有效治理,确保农业稳产增产、农民稳步增收、农村稳定安宁,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事业行稳致远。
聚焦富民产业助推乡村发展
民族要复兴,乡村必振兴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重在发挥市场在农业农村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聚焦富民产业,发展县域富民特色优势产业,带动实现农民富裕富足,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以农业为基础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。农业是农村的主业,要以第一产业为基本依托,通过要素集聚、技术渗透、组织变革和制度创新,不断开发农业多种功能,挖掘乡村多元价值,进而延长产业链,重塑价值链,实现农业与文化、教育、商贸、生态、旅游、休闲、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。
二是以县域为空间载体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。县域连接城乡、互嵌工农,不仅靠近农村农产品产地,而且也临近城市消费者群体,是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的理想单元。要引导大中城市产业有序向县域延伸和转移,鼓励县城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,支持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,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、家庭工场。
三是以就业创业为主要抓手促进农民富裕富足。就业是民生之本,创业是就业之源。一方面要支持农民工城市非农就业,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;另一方面也要改造传统农业,鼓励农民、返乡农民工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,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。
四是以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保护和开发乡村生态。良好的生态资源是乡村的宝贵财富和最大优势。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,不仅要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,开展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,减轻并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,也要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,推动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和实现,让“绿水青山”变成“金山银山”,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。
狠抓民生事业落实乡村建设
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狠抓民生事业落实乡村建设。长期以来,我国存在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,农民缺乏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,从而致使资本、人才、技术和劳动等要素大规模、单向度外流,乡村凋敝问题日益严峻。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,乡村建设要为农民而建。依托乡村建设向农村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,为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,这不仅是政府的公共职能,也是农民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。
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核心举措是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,狠抓民生事业,加强乡村持续性建设。乡村持续性建设要求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,坚持数量服从质量、进度服从实效,求好不求快,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发展好农村民生事业。一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接续掀起“垃圾革命”“污水革命”和“厕所革命”,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,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。二是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努力促进交通网、物联网和互联网向农村倾斜、延伸和覆盖,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、农村数字乡村建设工程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,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。三是合理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,扎实推进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,努力加快城乡学校共同体、城乡医疗共同体和城乡养老共同体建设,大力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、留守儿童、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,并向农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社会补充保障,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
强化基层创新改进乡村治理
乡村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。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,而柔性治理则是乡村善治的实现路径。乡村治则大局稳,大局稳则天下安。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,是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富足的重要前提,也是乡村柔性治理的价值所在。与传统自上而下的刚性管理不同,乡村柔性治理主要是指党组织、政府、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治理主体,秉持以人为本、平等互信、公平正义等基本理念,采取理性沟通、文教宣传、友好合作、协同共治等非强制性手段,以共同应对处理乡村日常生活中的公共事务的一种新型治理方式。
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重点工作是协调好社会组织的作用,强化基层创新,推动乡村柔性治理。乡村柔性治理要求调动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,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建设充满活力、风清气正、和谐稳定的善治乡村。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,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,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,推进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,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。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基层创新,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,引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、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,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,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,充分发挥村规民约、家庭家教家风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。三是鼓励公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依靠群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,有效防范黑恶势力、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,妥善解决农村各类矛盾纠纷,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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